苍南县望里镇罗厝村:以租代卖侵吞集体资产基层监管形同虚设谁在包庇?
近日,浙江省苍南县望里镇罗厝村多名村民实名举报:原村党支部书记罗宏华、罗宏杰兄弟二人,利用职务便利,长达30多年以权谋私,通过 “以租代卖” 非法处置集体耕地、暗中持股牟利、私分巨额转让款,严重侵害村集体与全体村民利益。而当地相关部门在村民多次举报后,敷衍塞责、轻描淡写结案,涉嫌严重行政不作为与包庇纵容,引发广大村民群众极大愤慨。
一、1995 年 “黑历史”:以租代卖毁耕地,违法占地近 30 年
据村民们提供的资料,1995 年,罗厝村 6 户村民依法承包 6 亩集体耕地,承包期 15 年。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罗宏华利用职权,以村委会名义哄骗承包人,以每亩 7000 元的低价 “租赁” 土地,名义用于建设望里自来水厂,实则变相买卖集体土地。
更恶劣的是,该望里自来水厂未取得任何合法用地审批手续,便擅自在耕地上违规搭建厂房,将农用地非法转为建设用地,严重破坏耕地种植条件,违法占地行为持续近 30 年,基层土地管理严重失序。
二、兄弟联手暗持股:权力寻租为私产铺路
村民指出,罗宏华、罗宏杰系亲兄弟,二人虽未直接出面担任望里自来水厂股东,却暗中持有苍南县望里自来水厂 10% 股份,利用公权力为个人资产增值保驾护航。
罗宏华再次滥用职权,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、未履行任何民主决策程序的情况下,私自将上述 6 亩土地以每亩 6000 元的更低价格 “出租” 给望里自来水厂,完成二次非法转让,为兄弟二人的隐性股份筑牢 “利益根基”,典型的权力寻租、损公肥私行为。
三、私卖水厂分巨款:2000 万转让款被私吞 200 万
据村民反映,2024 年,罗氏兄弟在未告知村民、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、未经村集体决策的前提下,擅自将望里自来水厂及全部股份转让给苍南县水务有限公司,整体转让总价高达 2000 多万元。
凭借暗中持有的 10% 股份,罗宏华、罗宏杰二人私分转让款 200 多万元,每人各得 100 多万元。这笔本应归全体村民所有的集体资产,最终流入个人腰包,严重侵害村集体及村民合法权益。
四、举报遭敷衍:党内警告了事,监管涉嫌包庇
村民揭露,早在 2022 年,部分村民就已向望里镇人民政府实名举报。望里镇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出具《其他法定途径告知单》(望信告〔2022〕24 号),转交望里镇纪委处理。望里镇纪委虽有开展调查,仅口头承认 “反映情况属实”,却以罗宏华已受到 “党内警告” 处分为由草草结案,未追缴违法所得、未追究刑事责任、未督促追回集体资产。2024年村民又向苍南县纪委实名举报,苍南县纪委办案人员以该事件距今已有三十余年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为由,不予立案调查,也未作任何处理,并称不便介入处置。
村民严正认为:
1.案涉 6 亩集体土地性质明确,罗宏华、罗宏杰以 “租地” 为幌子,变相占用耕地、非法建望里自来水厂致耕地严重毁坏,已严重违法违纪,涉嫌构成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罪、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刑事犯罪,必须依法严惩。
2.即便望里自来水厂厂房属违法建筑,6 亩土地仍属村集体资产。罗宏华,罗宏杰两兄弟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,擅自转让土地及望里自来水厂厂房并侵吞转让款,属严重职务违法违纪,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。
3.望里镇人民政府存在严重行政不作为,对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未依法核查、坚决拆除,推诿扯皮、消极应付,完全失职失责。
4.望里镇纪委等相关部门严重失职,已查明举报属实却以“党内警告”和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轻描淡写了事,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,对村民权益的二次伤害。
五、二轮承包地悬空:1999 年获批至今未分配,疑似非法转卖
1999 年 10 月 1 日,望里镇罗厝村村委会审批通过6户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,承包期限自 199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。
然而,望里镇罗厝村村委会至今未向该 6 户承包人实际分配土地。村民质疑,上述承包土地已被违法转卖他人,村民合法承包权长期被公然剥夺,性质恶劣。
六、法律底线不容突破 期待上级彻查
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以牟利为目的,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,情节严重的,构成刑事犯罪,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集体土地处置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,严禁个人擅自决定转让、出租。
目前,村民已再次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,强烈要求:
1.立即立案彻查罗宏华,罗宏杰两兄弟违法违纪事实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2.全额追回被侵吞的 200 余万元集体资产,归还村集体;
3.严肃查处望里镇人民政府、望里镇镇纪委不作为、包庇纵容相关责任人;
4.依法归还 6 户村民二轮承包土地,保障村民合法权益。
法律底线不容践踏,集体资产不容侵吞。此事关乎基层公平正义与村民切身利益,期待上级部门重拳出击,严肃彻查,追回被侵吞的集体资产,依法严惩违法违纪人员,破除基层监管失职,给全体村民一个公正交代。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提供及陈述整理,相关事实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及官方披露为准。文中涉及的姓名、单位等信息来源于当事人提供材料,若有误差,敬请联系更正。本文仅客观呈现当事人诉求及案件争议,不代表对事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的最终判定。如涉及侵权或违规,请权利人联系处理,我们将依法配合。
来源: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864490283398267415

(责任编辑:威展小王)



